在我国境内不存在合法合规炒作虚拟货币的渠道与方式,任何形式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均不符合监管规定,且需要自行承担全部法律风险与财产损失。

抛开法律层面的硬性约束,单纯从资产交易本身的风险来讲,即便通过境外平台完成虚拟货币买卖,国内投资者也没有任何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不受我国金融监管管辖,平台倒闭、卷款跑路、随意冻结账户、拔网线限制提币等事件在行业内频繁发生,一旦出现资产无法提现的问题,国内司法机关无法对境外主体进行有效追责,投资者通过私下转账订立的口头或文字交易协议,本身因违背金融监管政策被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亏损、被骗、交易对手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都只能由个人全额自负。同时虚拟货币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极具投机性,缺乏实际价值支撑,单日暴涨暴跌已成常态,加杠杆合约交易、空气币传销项目、虚假土狗币收割等套路层出不穷,大量普通参与者不仅无法实现盈利,还极易陷入本金大幅亏损的局面,而这类金融投机损失也不在任何合法维权赔付范畴之内。

不少币圈新人容易混淆区块链技术应用和虚拟货币炒作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需要明确区分二者边界。国家大力扶持的是联盟链、政务区块链、供应链溯源、数据存证等实体经济落地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对于依托公链发行、用于投机炒作的各类代币、虚拟货币始终保持全面禁止态度,此前境内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也早已被纳入淘汰类产业全面清退,不存在所谓合规挖矿产出代币变现的途径。部分打着区块链项目、数字藏品、积分通证名义变相发行可交易代币、承诺升值返利的项目,本质上属于代币发行融资类非法集资行为,同样属于监管重点打击对象,参与此类项目同样会面临资金血本无归和法律追责双重风险。
